《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(DB11/T212-2024)是北京市現行的地方標準,規定了園林綠化施工前準備、植物材料和種子、種植前土壤處理等基本要求。以下是其部分主要內容:
1.適用范圍:適用于公共綠地、防護綠地、附屬綠地以及其它綠地綠化工程及其附屬設施的施工及驗收。
2.施工前準備:
掌握資料:了解工程的用地手續、上級批示、工程投資來源、工程要求等。
熟悉設計:熟悉設計的指導思想、意圖、圖紙和質量要求,由設計人員進行設計交底。
現場勘查:了解現場周圍環境、施工條件、電源、水源、土源、道路交通等情況。
制定施工方案:包括工程概況、施工方法、施工程序和進度計劃、施工組織、安全措施、技術規范、質量標準等內容。
編制施工預算:根據設計概算、工程定額和現場施工條件等編制。
重點材料的準備:了解特殊苗木、材料的來源、質量、價格和供應情況。
做好現場準備:與市政、電訊、公用、交通等有關單位配合好,并辦理相關手續。
3.植物材料和種子:要求品種準確、純正、無病蟲害,根系發達,生長健壯,規格及形態符合設計要求。
4.種植前土壤處理:對該地區的土壤理化性質進行化驗分析,采取相應的消毒、施肥和客土等措施,園林植物生長所必需的最低種植土層厚度應符合相關規定。
5.種植穴(槽)的挖掘:
挖掘前,應向有關單位了解地下管線和隱蔽物埋設情況。
定點放線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,位置準確,標記明顯。
挖種植穴、槽的大小,應根據苗木根系、土球直徑和土壤情況而定,穴、槽必須垂直下挖,上口下底相等。
6.苗木運輸和假植:
苗木運輸量應根據種植量確定,運到現場后應及時栽植。
苗木在裝卸車時應輕吊輕放,不得損傷苗木和造成散球。
7.苗木種植前的修剪:在種植前對苗木的枝干和根系進行疏枝和短截,以減少水分蒸發和養分消耗,提高苗木成活率。
8.各類植物的種植:包括喬木、灌木、花卉、草坪、地被植物等的種植,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,如種植深度、澆水等。
9.屋頂綠化、地下設施覆土綠化、垂直綠化、斜面護坡綠化:有專門的技術要求和施工規范,如屋頂綠化要考慮荷載、防水等問題。
10.綠化工程附屬設施:如園路、廣場、亭臺樓閣、水榭等的施工及驗收要求。
11.工程驗收:包括施工過程中的中間驗收和工程竣工后的驗收,驗收內容包括植物的成活率、生長情況、附屬設施的質量等。
不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地方標準和規范,在實際施工中,還應根據當地的具體要求和相關標準進行操作。同時,對于一些大型的、復雜的市政園林綠化工程,可能還需要遵循國家相關的建筑、市政等方面的標準和規范。

